每周双碳快讯(4月1日至4月7日)发表时间:2024-04-10 15:44 近期碳市场行情 上周最后结算价58.84欧元(折合人民币每吨451.73元),周交易量39.60万吨。 上周最后收盘价8,490韩元(折合人民币每吨45.09元),周成交量92.58万吨。 上周最后综合收盘价为每吨87.67元,周成交量16.50万吨。 各试点: 上周最后成交均价为每吨105元,周成交量1.24万吨。本周CCER最后成交均价每吨80元,成交量70吨。 上周最后收盘价为每吨73.00元,周成交量3.42万吨。 上周最后收盘价为每吨63.17元,周成交量1.20万吨。 上周最后成交均价为每吨64.80元,周成交量3700吨。 上周最后收盘价为每吨40.95元,周成交量1.99万吨。 上周没有交易。 上周最后收盘价为每吨28.03元,周成交量6.87万吨。 上周最后交易均价为每吨42.00元,定价申报周交易量3.17万吨,成交申报周交易量1.71万吨。 (以上行情来自各交易所公开发布信息) 01 钢铁行业下半年将启动碳排放数据报送 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主办的“2024(第十五届)钢铁高质量发展大会”日前召开,生态环境部介绍了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进展,专家学者探讨了减碳路径举措。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逯世泽透露:“今年下半年开始,钢铁行业的企业将开始报数,进行月度存证。月度存证机制要求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每一家企业每个月要把自己关键的生产数据、排放数据上传到我们的管理平台,作为年度碳排放的重要依据。” 纳入全国碳市场后,钢铁企业将有多项责任义务。一是作为碳排放管理主体,要精准报数。二是作为碳配额清缴履约主体,配额多了可以卖,少了必须买。三是要主动接受碳核查。逯世泽建议钢铁企业尽快熟悉市场规则。 逯世泽说:“每一家企业的每一道生产工序、每天每个月的各种排放情况要精准核准。各种文件非常多,涉及名录管理、月度存证、核算核查、排放报告、注册登记、交易清缴履约,包括抵消等一系列规则,每个单位必须要有专门的人员和技术团队负责。” 02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水泥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03 雄安新区发布实施全国首个零碳建筑地方标准 据中国雄安官网消息,近日,雄安新区发布实施《雄安新区零碳建筑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作为全国首个发布实施的零碳建筑地方标准,将为规范雄安新区零碳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减碳、加快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建设、助力雄安新区打造绿色发展城市典范提供有力支撑。 为充分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大力推广零碳建筑相关文件精神,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组织国内零碳领域知名团队等单位编制了《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包括总则、术语、技术指标、建筑降碳设计、区域降碳设计、低碳建造、等级判定、可再生能源信用与碳信用八个部分。《技术标准》充分结合雄安新区打造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发展需求和管理特点,从全过程、多角度明确了雄安新区零碳建筑技术指标、降碳设计、施工、验收交付和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关键流程的有效监督管理措施,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技术标准》的发布有助于雄安新区高效开展零碳建筑工程全过程管理,保证零碳建筑的高质量和高品质,有利于加快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建设,有利于高质量推动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目前,雄安新区已引导10余个项目按零碳建筑、零碳园区建设。 04 我国电子废弃物领域首个碳减排项目落地 4月3日,记者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了解到,我国首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碳减排项目在浙江杭州落地,项目预估每年可实现碳减排量超过3万吨。 据介绍,该项目是通过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获得再生资源,从而形成相应的碳减排量,再由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购买,以抵消其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该项目预估每年可实现碳减排量33380吨。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许军祥表示,下一步主要是对家电领域的碳核算、碳交易进行试点的情况下,推动整个再生资源行业的碳核算、碳交易,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达成。 截止到2023年底,我国废电器拆解处理共产生拆解产物超过2000万吨,获得超过750万吨的再生资源。 05 辽宁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实施方案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专门行政法规。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各项管理要求,加强辽宁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进一步提升《条例》的社会影响力,营造知法守法的法治氛围,辽宁省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多项具体工作措施。方案明确,及时确定重点排放名录。根据国家确定的纳入核查覆盖行业范围,在年度核查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参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在每年12月15日前确定下一年度参与核查企业清单 。根据核查结果、配额分配方案等条件,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辽宁省能源研究会 |